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职务犯罪主要分为三大类,涵盖贪污贿赂、渎职及侵犯公民权利等犯罪行为。以下是具体罪名分类及部分典型罪名:
一、贪污贿赂犯罪(394-39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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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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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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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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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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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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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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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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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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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境外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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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国有资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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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
二、渎职犯罪(397-4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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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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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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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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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在押人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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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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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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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管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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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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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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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纵走私罪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391-40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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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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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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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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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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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选举罪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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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 :涵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的核心行为,包括贪污、受贿、行贿等12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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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犯罪 :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失职行为为主,涉及公共管理领域失职17种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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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权利犯罪 :包括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直接侵害公民人身及民主权利的犯罪。
注 :我国《刑法》共规定271种罪名,职务犯罪仅占其中一小部分,具体罪名以法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