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贫困证明通常需要申请人自己书写,但需经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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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自行书写
贫困证明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内容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等,并需使用材料纸或文稿纸,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圆珠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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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居委会审核盖章
书写完成后,需提交至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单位加盖公章,证明文件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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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委托办理
若申请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并由代办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共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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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与法律效力
该证明主要用于申请低保、助学**等政策,必须由民政部门或扶贫办等官方机构受理。未经盖章或虚假内容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法律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相关内容的通知》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贫困证明需由基层组织审核并盖章,确保信息真实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