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考报名地为准
关于高考不在户籍地的生源地计算规则,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生源地的基本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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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考报名地为准
生源地以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报名地(即填报志愿时选择的省份)为准,而非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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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高考考生
若考生在不同省份参加过多次高考,以最后一次高考时的报名地为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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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生源地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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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高考时户籍与报名地一致,则两者可视为同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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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户籍与报名地不一致(如异地高考),则按报名地计算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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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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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出未迁入
若考生高考时户籍仍在原籍,但已办理异地集体户口,仍以原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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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后户籍迁移
高中毕业后户籍迁入新地区,生源地仍以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但需提供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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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考等违规情况
若考生通过借考等违规手段取得成绩,生源地以借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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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确认报名地 :考生需关注本省《招生计划手册》或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政策,确认报名地与户籍地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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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相关证明 :若生源地与户籍地存在争议,需提供高考报名证明、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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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官方渠道 :可通过国家电网招聘网、省级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招生办电话咨询具体政策。
四、示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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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A同学户籍河南,高中在湖南就读并参加高考,录取北京大学,则生源地为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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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B同学户籍广东,但长期在广西学习并参加高考,录取后迁入广东,则生源地为广东。
高考生源地以报名地为核心判定标准,考生需结合自身情况提前确认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