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报考规则主要包括以下要点,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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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录取 :考生必须未被任何批次录取,且档案状态为“自由可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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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达标 :需达到对应批次或专业的控制分数线(如云南二本文科4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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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 :部分专业对性别、单科成绩等有额外限制(如西安试点要求501分以上)。
二、填报时间与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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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通常在原录取批次结束后进行,如广西为8月9-10日填报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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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限制 :一般为1-2次,具体由当年招生计划余缺决定。
三、志愿设置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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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模式 :多所院校为平行志愿,每校设置若干专业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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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选择 :需谨慎考虑剩余专业是否接受,且不可退档调换。
四、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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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分政策 :部分院校在生源不足时可申请降分录取(如广西允许低于控制线考生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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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匹配 :仅投递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档案。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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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查询 :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录取状态,避免重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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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扎堆 :分散选择院校减少落选风险。
以上规则可能因省份或专业类型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年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