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结合行业规范,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制度与预案管理
-
制度制定 :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确保企业安全管理有章可循。
-
预案实施 :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提升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安全教育培训
-
培训组织 :牵头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记录培训情况,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
-
资格审核 :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作业安全。
三、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
-
风险辨识 :组织危险源辨识与评估,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
-
隐患排查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制止违章行为。
四、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
-
应急演练 :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事故响应高效有序。
-
事故处理 :参与事故调查与处理,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责任落实
-
制度监督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安全生产投入与措施执行情况。
-
责任追究 :对因监督不力导致的安全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参与事故责任分析。
注 :不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其职责侧重于组织协调与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