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或综合行政执法局
环卫站的管理归属因地区行政架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综合主要情况可归纳如下:
一、主要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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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局
环卫站通常隶属于城市管理局或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具体执行垃圾清运、公共厕所管理、街道清扫等环境卫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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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分地区的环卫站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的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站管理,承担环卫设施建设、维护及作业管理职责。
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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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职能 :垃圾收集与转运、公共设施维护(如垃圾桶、公厕)、市容环境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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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职能 :部分机构还涉及排水管理、河道清洗、绿化养护、噪声治理等。
三、隶属关系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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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层面 :国家环卫部(正部级)管理全国环卫工作,地方环卫局(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为具体执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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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层面 :县级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境卫生服务站可能直接管理辖区内的环卫站。
四、协同机制
环卫工作需多部门协同,如环保部门监督污染处理、公安部门打击乱倒垃圾行为、住建部门监管建筑工地卫生等。
总结 :环卫站主要归城市管理局或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具体设置可能因地区而异,但均属于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