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环卫属于政府部门,具体归属和职能如下:
一、环卫部门的归属
-
行政归属
-
环卫部门通常隶属于城市管理局或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县级及以上政府设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职能部门。
-
在地级市,环卫部门一般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县级部门多为科级单位。
-
-
管理架构
-
下属单位包括环卫处、清运队、监察队、收费办、综合修理所等,其中环卫处是核心业务执行单位。
-
部分地区存在环卫局与市政公用事业局合并的情况,此时可能归市政部门管理。
-
二、主要职能
-
环境卫生管理
-
负责城市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管理公共厕所、垃圾箱等设施。
-
监督建筑工地卫生条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疫情期间的特殊管理)。
-
-
设施维护与监督
-
维护城市排水系统、公共交通设施等环境卫生相关基础设施。
-
对乡镇、街道环卫所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
-
-
政策制定与规划
-
制定市容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
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行业政策制定。
-
三、人员编制与性质
- 环卫部门整体为公务员编制,但下属环卫所多为差额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机构,实行市场化运营。
环卫是政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