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国资委直接出资设立的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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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级
由省级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属于省级政府直属企业,通常为正厅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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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进展
截至2020年底,中央企业及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中,约96%已完成公司制改革,显著提升了规模实力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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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改革
多数省份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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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省级国资委监管一级企业改制面达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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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2022年监管一级企业名单中包含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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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覆盖
涉及能源、交通、基建、科技、文旅等多个领域,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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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通州国资公司、首通智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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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科创集团(科技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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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茅台酒厂、能源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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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代表
各省均有代表性企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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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能源控股集团、交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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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交通投资集团、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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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科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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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茅台酒厂、能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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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具体名单因省份而异,可参考各省级国资委官网发布的最新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