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处罚单
非车主本人处理违章所需证件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必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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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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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 :需携带本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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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证 :需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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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单 :需携带违章处罚决定书原件。
二、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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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处罚 :若违章为电子眼抓拍或交警现场开具的处罚单,仅需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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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委托他人处理 :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需提供车主身份证、车主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及处罚单。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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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缴纳 :需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将加收3%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罚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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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效 :建议现场处理违章,避免滞纳金产生。若需委托他人处理,需在15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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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律依据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车辆号牌灭失、丢失或损毁时,需补领、换领号牌,原号码不变。处理违章时需严格核对车辆信息,确保与登记信息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最新规定及实际操作流程,确保处理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