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服刑人员通常每月可会见家人一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且每次会见人数限制在3人以内。具体安排因监狱和监区不同可能存在差异,但需提前准备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材料,并遵守安检等规定。特殊情况下(如未成年罪犯、家庭重大变故等)可申请放宽次数或时长。
会见的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及部分旁系血亲,首次会见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关系证明。非首次会见仅需身份证即可。部分监狱允许远程视频会见,但需提前通过司法局预约,且每月只能选择一种会见方式。
各监狱的会见时间通常为工作日,按监区分组轮流安排(如周一至周五对应不同监区)。节假日一般不办理,但个别监狱增设周末或假期会见日。需注意,若服刑人员处于禁闭、审查等特殊状态,或会见人违反规定(如传递违禁品、使用隐语等),监狱有权暂停会见。
建议家属提前通过监狱官网或电话确认具体流程,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时间冲突无法会见。会见时请配合安检,勿携带手机、现金等违禁物品,并遵守现场秩序以确保会见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