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探视亲属证明是服刑人员家属申请会见的必备文件,需明确双方关系、身份信息及探视用途。核心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村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特殊情况下需补充居住地核实证明或未成年人出生证明。以下是关键要点和范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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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核心内容
亲属关系证明需包含探监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与服刑人员的关系(如父子、配偶等),并由户籍派出所或村委会/居委会盖章。若户口分离,需户籍地派出所备注亲属关系或提供历史户籍档案证明。 -
范本格式示例
- 村委会/居委会版本:
“兹证明我村村民XXX(身份证号)与XX监狱服刑人员XXX系XX关系。特此证明。” - 派出所版本:
“兹有我辖区居民XXX(身份证号),现需探视XX监狱服刑人员XXX(身份证号),二人属XX关系。探监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请予批准。”
- 村委会/居委会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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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要求
- 户口簿无法证明关系时,需公安部门或村级组织核实后开具证明;
- 离异家庭探视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及居住地核实证明;
- 部分监狱接受朋友探视,但需提前确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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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证明需加盖公章并注明出具人联系方式;
- 探监时间通常每月1次,每次30-60分钟,节假日可能调整;
- 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避免使用临时证明。
提示:各地监狱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联系目标监狱确认具体要求,确保证明文件完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