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员享有年假待遇,这是国家保障基层服务人员权益的重要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带薪年休假权利,具体天数按工作年限计算(如1-10年5天,10-20年10天)。这一政策既体现对基层工作者的关怀,也鼓励更多青年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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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人员需连续服务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年假。试用期或服务未满1年者不享受该待遇,但可按规定申请事假或病假。 -
年假天数标准
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时长与累计工龄挂钩:- 1年≤工龄<10年:5天/年
- 10年≤工龄<20年:10天/年
- 工龄≥20年:15天/年
注:工龄含三支一扶服务期及此前社保缴纳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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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使用规则
- 需提前向服务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安排休假。
- 未休年假可折算工资补偿,但单位原则上应优先安排休假。
- 年假一般不跨年度累计,特殊情况需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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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福利
除年假外,三支一扶人员还享有探亲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期,部分地区还提供交通补贴、节日慰问等附加保障。
基层服务是奉献,但权益保障不可少。三支一扶人员应主动了解政策,合理规划休假,确保工作与生活的平衡。若遇单位违规不批年假,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或三支一扶办公室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