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支出和研发费用的会计分录需根据研发阶段(研究/开发)及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进行区分处理,具体如下:
一、研发支出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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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支出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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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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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化支出 :借:管理费用——研究与开发费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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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支出 :开发项目完工时,借:无形资产——××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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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费用处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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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阶段
所有支出均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若无法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支出,则全部费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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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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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条件 :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如技术可行性、完成设计等),支出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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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化条件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如试产失败、市场变化等),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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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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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研发费用在税前加计扣除,但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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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设置 :研发支出可设置“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二级明细,进一步细分工资、材料费等三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