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最新规定核心要点:2025年企业可享受100%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或200%税前摊销(形成无形资产),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加计比例达120%/220%,且允许预缴时申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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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扣除比例
- 一般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实际发生额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摊销。
-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2023-2027年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部分按12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20%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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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灵活化
企业可在当年7月、10月预缴及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政策,无需等待年终结算。 -
研发费用范围
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摊销、设计试验费、委托研发等,需按项目单独建账并留存辅助账备查。 -
行业特殊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要求(如收入<5000万的企业不低于5%),且境内研发占比≥60%。 -
合规风险提示
未规范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或费用归集不合理可能导致税务稽查风险,建议按项目分配共用资源(如工时、材料标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推动技术创新的关键政策,企业应结合自身行业特性与研发阶段,提前规划费用归集与申报流程,最大化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