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且缴纳社保满7年的失业人员,最多可领取16个月失业金,具体时长需结合地方政策及缴费年限计算,关键条件为非自愿失业且已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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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标准与年限
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与累计缴费年限直接挂钩。缴费满7年不足8年,通常可领取16个月(部分地区为18个月),但最高不超过24个月。例如:前6年每满1年增发2个月,第7年起按地方细则调整。 -
申领核心条件
-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被裁员、企业倒闭等,主动辞职不符合条件。
- 缴费满1年以上:7年社保满足基础要求。
- 完成失业登记:需在离职后60日内办理,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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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与发放方式
失业金一般为当地最低工资的90%(如1386元/月),按月发放至社保卡或指定账户。部分地区对高龄失业人员有额外补贴。 -
注意事项
- 重新就业需停领,未领完的月数可合并至下次失业时使用(总时长≤24个月)。
- 领取期间医保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无需个人承担。
建议尽快通过社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申领,避免逾期失效。具体月数及金额以地方最新政策为准,可咨询12333热线确认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