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累计缴费年限和申领时效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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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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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 :最长可领12个月(如1-2年3个月、2-3年6个月、3-5年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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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 :最长可领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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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10年以上 :最长可领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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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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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60日内 申请,逾期可能失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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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特殊原因逾期,可提供证明材料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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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规则
-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但未领取的期限可与前次合并,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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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标准
- 失业补助金通常低于失业保险金,具体金额由地方确定,一般按当地最低工资的70%-90%发放。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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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需确保材料真实,避免因虚假信息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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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期间需保持失业登记状态,重新就业后暂停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