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再次申领失业金的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缴费年限和失业状态,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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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以上的,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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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状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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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动辞职 :若在领取期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单位裁员、合同到期终止等),可继续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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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 :若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则无法再次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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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就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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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就业后,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时可与前次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总期限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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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就业期间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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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限制
需在失业后 1年内 再次失业才能申领,超过1年需重新计算缴费时间。
总结 :失业后若满足缴费年限、非主动辞职且未超过1年再次失业,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具体期限需结合个人缴费记录和失业状态综合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