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志愿投档录取规则的核心是“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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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优先
同一批次内,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例如,第一志愿填报A校的考生优先于第二志愿填报A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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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从高到低
对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优先被投档。
二、投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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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排序
将考生按第一志愿院校分类,每所院校内部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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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校投档
按院校招生计划顺序检索考生,每校录取至计划人数止。例如,A校计划3人,先录取分数最高的前3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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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结束条件
完成招生计划院校停止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进入下一轮录取。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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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机制 :若某校专业未满,会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其他志愿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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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除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外,全国提前批普遍采用顺序志愿。
四、示例说明
假设有考生甲、乙、丙均填报A校,甲分数最高,乙次之,丙最低。A校计划3个名额,甲、乙、丙将依次被录取,丙无法进入A校后续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