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三大类,其中国家审计机关是核心,涵盖中央至地方各级审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财政财务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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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审计机关
国务院设立审计署作为最高审计机关,领导全国审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设审计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审计监督。审计署还设有派出机构(如特派员办事处)对重点领域专项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
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内部设立的审计部门,主要监督本单位财务收支和内部控制,提升管理规范性。 -
社会审计组织
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承担,接受委托对企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进行独立审计,属于市场化服务。
政府审计体系通过多层次分工协作,确保公共资金合规使用和政策有效落实,是经济监督的重要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