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已延长至 4月18日 ,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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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限
1日-18日为常规申报期,涵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按季)、车船税(代收代缴)等17类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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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调整
4月4日至6日因清明节放假3天,申报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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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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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变化 :自2025年2月1日起,增值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填写说明调整,需注意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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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费 :包括资源税(农业生产取用水除外)、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等,均在此次申报期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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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需在1-30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 建议错峰申报,避免集中办理。
若需调整申报期限,需提前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