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税务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增值税政策调整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经营公租房或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需单独核算租金收入)。
-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核定
-
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核定征收率1%,综合税率3%。
-
个体户核定征收率1%(增值税)+0.5%-1%(个税),综合税率低至1.56%。
-
二、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目录调整
2025年3月1日起实施新目录,替代2021年198号文,具体政策需以工信部联重装〔2025〕26号文件为准。
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
新增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适用于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利息支出。
四、其他重要政策
-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
青海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免税管理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青海省税务局等联合发布。
-
企业出租房屋税收要求
一般纳税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5%征收率简易计税;个人出租住房需按规定申报增值税、房产税等。
说明 :以上政策均以2025年3月1日及之后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具体执行以税务机关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