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应由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或专职审计人员负责,直接向董事会、最高管理层或党组织汇报,以确保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核心亮点包括:独立性是内审的核心要求、跨部门覆盖财务与业务全流程、领导层级决定审计效力,且需符合国家法规与内部制度双重标准。
- 组织架构:内审机构不隶属任何业务部门,通常设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直管。国有企业可能增设总审计师协助管理,事业单位则多由最高管理者领导。
- 职能范围:覆盖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等,甚至延伸至境外资产和环保责任审查,确保企业合规与高效运营。
- 权限保障:内审部门有权调阅所有文件、封存资料、临时制止违规行为,并提出问责建议,其结论可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 法规依据: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审计机关对内审进行业务指导,但内审机构需独立执行监督权,结果需向同级审计机关备案。
提示:企业应避免内审职能与其他部门重叠,优先保障其资源与独立性,同时定期评估审计流程是否符合EEAT标准(专业性、权威性、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