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4年定额取费标准主要依据工程类别、费用项目及计价规则制定,具体如下:
一、费用组成
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需按规定标准计取。
二、工程类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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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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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地下室:建筑面积≥10000㎡按一类标准,≤10000㎡按二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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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栋建筑连通地下室:地上建筑按有地下室类别,地下室部分按单独地下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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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别(如装饰、安装等)需参考专业定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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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措施项目费与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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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项目费 :包括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等,按工程类别和项目类型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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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 :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统一按费率计取。
四、计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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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与计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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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承包工程用工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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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不包料:仅承包计价表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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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竞争费 :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税金不可竞争,必须按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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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未明确小青瓦屋面等特殊项目计算规则,需结合古建筑施工规范或行业惯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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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定额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当年及后续工程。
以上信息综合自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2014年定额文件及相关计价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