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历落户厦门需满足合法稳定就业、社保缴纳年限及年龄要求,其中应届生可直接落户,往届生需缴满1年社保(岛内3年)且年龄35岁以下,非全日制专科需距离退休10年以上且就业于岛外。
- 应届大专毕业生:无需社保,落实就业单位即可直接落户厦门(含岛内外),适用于毕业当年内申请。
- 往届全日制大专生:
- 岛外落户:连续缴交厦门社保满1年,年龄35周岁以下。
- 岛内落户(思明区、湖里区):需在同一区域单位连续缴满3年社保,年龄35周岁以下。
- 非全日制大专生:仅限落户岛外(集美、海沧、同安、翔安),需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
- 技能人才补充途径:持有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就业,可跳过学历限制,按技能落户条件申请(如高级技师无年龄限制)。
提示:政策可能随区域发展调整,建议通过厦门人社局官网或户籍窗口核实最新细则,确保材料完整(如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以提高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