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3+1+2”模式考试规则如下:
一、考试模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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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门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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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门首选科目
在物理或历史中任选1门,由各省自主命题,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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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再选科目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2门,由各省自主命题,每科满分100分,采用等级赋分制计入总成绩。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统考科目(450分)+首选科目(100分)+再选科目(200分)=750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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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考试 :6月7日-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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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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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外语: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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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选科目:75分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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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科组合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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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数量 :12种(如物理+化学、历史+政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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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 :满足考生个性化需求,促进专业与学校双向选择。
五、等级赋分规则
- 原始分100分,赋分后满分仍为100分,赋分起点30分,采用“分段线性转换”。
六、录取方式
采用“专业(类)+学校”组合模式,考生需根据自身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科目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