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吨税是海关对自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的定额税,税率根据净吨位分档计算,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拖船/非机动驳船可享受50%减免,50元以下税额免征。
一、税率分档标准
- 不超过2000净吨:1年期普通税率12.6元/吨,优惠税率9.0元/吨;30日税率分别为2.1元/吨和1.5元/吨。
- 2000-10000净吨:1年期普通税率24.0元/吨,优惠税率17.4元/吨;90日税率分别为8.0元/吨和5.8元/吨。
- 10000-50000净吨:1年期普通税率27.6元/吨,优惠税率19.8元/吨;30日税率分别为4.6元/吨和3.3元/吨。
- 超过50000净吨:1年期普通税率31.8元/吨,优惠税率22.8元/吨;90日税率分别为10.6元/吨和7.6元/吨。
二、特殊船舶计税规则
- 拖船:按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0.67吨计算净吨位,并减半征收。
- 非机动驳船:直接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
- 游艇:无吨位证明时,按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0.05吨计算。
三、税收优惠与免征情形
- 免征范围:应纳税额≤50元、捕捞养殖渔船、军队/警用船舶、避难/防疫隔离期间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 延期优惠:修理/改造期间吨税执照继续有效,期满后24小时内未上下客货可免征。
四、申报与缴纳要点
- 纳税义务时间:船舶进入港口当日。
- 缴款期限:海关填发凭证后15日内。
- 补税与退税:海关责任少征税款可1年内补征;纳税人多缴税款可3年内申请退税。
船舶吨税税率需结合净吨位、停留期限及船舶类型综合计算,合理利用优惠政策可有效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