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个人所得税标准与全国一致,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3%-45%),起征点为5000元/月,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关键亮点包括:工资薪金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可减税(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以及山东地方性福利(如高层次人才税收优惠)。
-
税率与起征点
山东执行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月收入5000元以下免征,超出部分按3%-45%的阶梯税率计税。例如,月薪1万元扣除5000元起征点后,剩余5000元按3%税率仅需缴纳150元。 -
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申报六类扣除项:-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 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或3600元/年)
- 大病医疗(超1.5万元部分据实扣除)
- 房贷利息(每月1000元,最长240个月)
- 房租(山东主要城市每月800-1500元)
- 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
-
地方特色政策
山东对高层次人才、科研人员等提供额外税收优惠,如济南、青岛等地的重点产业人才可享受补贴或减免。
提示:个税计算需结合收入类型(劳务报酬、稿酬等另有规则),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助核算或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