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1985年间当过兵的战友们经历了许多共同的挑战和难忘的时光。以下是一些相关信息:
当兵政策
- 征兵对象:包括农村家庭劳动力充裕、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及城市和县城的高中毕业生。
-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十八岁至二十岁,女青年为年满十八岁至十九岁。
- 优抚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应征青年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退役生活
- 就业安置:对于70至80年代的老兵,国家也给予了优先安置的政策,特别是对于失业和再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
- 生活变迁:许多战友在退伍后经历了从意气风发到低头现实的过程,但也有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才华,在社会上取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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