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危大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的核心要求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全过程严格管控,重点包括方案论证、现场监督、验收备案三大环节,特别强调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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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危大工程范围
江西省细则详细列举了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吊装等9类危大工程,并规定了“超过一定规模”的具体标准(如开挖深度≥5米的基坑),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
强化专家论证程序
对于超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需组织5名以上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专家必须从省级住建部门建立的库中抽取,且论证结论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 -
实施动态监管
监理单位需对危大工程实施旁站监督,并留存影像记录;住建部门通过“江西省工程监管平台”实时核查项目台账,对未备案或未按方案施工的责令停工整改。 -
严格验收与问责
危大工程完工后需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联合验收,验收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对违规行为最高处以30万元罚款,并纳入建筑市场信用惩戒。
提示: 江西省通过细化责任链条和数字化监管,显著提升了危大工程风险防控能力,施工单位应重点关注方案编制论证与过程留痕,避免因程序缺失引发事故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