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危大工程管理办法的核心是构建全链条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涵盖监管强化、责任划分、方案审批、动态监测和违法惩处五大环节,旨在防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群死群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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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系与责任划分
江西省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危大工程清单制度,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承担分包范围内责任。监理单位需实施旁站监督,建设单位需保障安全措施费用支付,形成多方联动的责任闭环。 -
专项方案编审与专家论证
危大工程需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需包含工程概况、工艺技术、应急预案等12项要素。超过一定规模的工程必须组织5名以上专家论证,方案修改需重新审核,确保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措施有效性。 -
施工过程动态管控
施工单位需在施工现场公示危大工程信息,实施方案交底、安全监测和应急演练。监理单位需编制监理细则并开展专项巡视,发现违规需责令整改或暂停施工,同时建立全过程安全管理档案。 -
违法行为综合惩处
监管部门将危大工程作为安全巡查重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公开曝光并实施资质处罚,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通过清单化管理、技术论证和多方协同,江西省危大工程管理办法为施工安全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工程参与方需严格遵循细则要求以规避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