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新“国十条”是2024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三大主线,提出十条核心举措,明确到2029年初步形成高质量发展框架,2035年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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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明确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目标,强调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提出“两步走”目标:2029年形成覆盖面广、偿付能力充足的高质量发展框架;2035年建成市场完备、监管科学的国际竞争力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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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批保险机构、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股东资质,建立股东“黑名单”制度,清退违规股东,严禁杠杆率过高或失信企业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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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持续监管:强化公司治理、资产负债联动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承保理赔服务,维护行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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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紧盯关键领域,加大市场整治力度,优化行政处罚机制,确保监管“长牙带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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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风险:建立风险监管制度体系,防范苗头性风险,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问题机构依法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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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生保障:丰富巨灾保险形式,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提升健康保险覆盖面,健全普惠保险体系,服务银发经济和健康中国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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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实体经济: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科技保险、绿色保险和农业保险,发挥保险资金长期优势,培育“耐心资本”,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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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开放: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推进产品转型(如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深化车险改革(重点发展新能源车险),探索责任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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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产品定价精准性,推动数智化转型,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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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策协同:健全央地协同和部际联动机制,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的监管队伍,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
新“国十条”是继2006年、2014年后国家层面对保险业的第三次全面部署,突出严监管与高质量发展导向,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提升。保险机构需聚焦主业,优化服务与产品结构,更好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