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单位无需继续缴纳医保费,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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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义务终止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退休人员累计缴费满国家规定年限后,单位不再承担医保缴费义务。此时医保待遇由个人享受,单位无需继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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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若退休时医保年限不足,可通过以下方式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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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缴纳,补足后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通常由单位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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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未选择单位代缴的,可自行承担补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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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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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退休后可直接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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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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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享受
补缴完成后,退休人员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医保报销,报销比例通常高于在职职工。
总结 :单位在退休人员满足缴费年限后无需继续缴费,但需按规定补缴不足年限或选择其他参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