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后单位是否还需缴纳医保,取决于退休人员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医保缴费年限。若累计缴费已满年限(如男性25年/女性20年等,各地政策不同),则退休后个人和单位均无需缴费;若未满年限,单位或退休人员需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方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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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达标后停止缴费,未达标者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例如新疆要求男性累计缴满25年、深圳需实际缴费满10年且符合省级转移接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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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责任:若职工退休时缴费未满年限,单位通常需继续承担雇主缴费义务(如新疆案例中单位需为退休职工补缴4年医保),但部分地区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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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差异:不同省市对缴费年限、补缴标准等规定不一。例如平凉市要求累计缴费满15年,深圳则按广东省标准需满24-25年,补缴基数通常参考当地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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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背景:现行免缴费政策源于职工医保制度建立时对国企退休人员的照顾,但随着老龄化加剧,部分地区已探索调整筹资机制,强调权利义务对等。
提示:退休人员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缴费年限及补缴政策,单位应依法履行缴费责任以避免待遇中断。医保政策可能随改革调整,建议持续关注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