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发展村集体经济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规划方案明确要求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规范化建设和创新模式推动共同富裕。
一、政策背景与总体目标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巩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规划方案强调,到2025年底,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到90%以上,村均经营性收入突破30万元,实现农民增收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双赢目标。
二、关键举措与实施路径
因地制宜制定“一村一策”方案
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明确增收举措和项目抓手。例如,舟山市通过“一村一策”方案,推动经营性收入增幅目标落地。推动组织规范化建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明确成员权利义务,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土地集体所有制与家庭承包经营相结合。创新融资模式
通过“政银企村(户)”共建模式、信用村“整村授信”等方式,为村集体提供资金支持。例如,肇庆市通过信用村建设累计授信金额达227.9亿元,支持7.8万户涉农主体获得融资。发展多元化产业
推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如光伏发电、生态康养、休闲文旅等。玉溪市峨山县通过“整乡推进、抱团发展”模式,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30万元。
三、典型案例与成功经验
肇庆市信用村建设
通过信用村“整村授信”,实现从分散到集中、从被动到主动的涉农信贷投放,助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玉溪市“整乡推进”模式
峨山县大龙潭乡通过土地流转和光伏发电项目,为村民争取就业岗位并增加收入,走出一条“整乡推进、抱团发展”的新路子。广东省“飞地抱团”模式
通过跨村合作成立投资运营公司,整合资源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为相对薄弱村提供增收路径。
四、未来趋势与展望
未来,村集体经济将更加注重规范化、市场化和多元化发展。通过政策扶持、金融赋能和产业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柱。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实施,集体经济的法治化建设也将迈上新台阶。
五、总结与行动建议
发展村集体经济是推动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关键路径。建议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划,加强组织建设,推动产业创新,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密切关注政策动态,积极参与村务决策,共同推动村集体经济迈向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