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保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包含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及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适用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一、基础养老金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
-
公式说明 :
-
P :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人社部门公布);
-
i :本人历年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缴费工资/社平工资的平均值);
-
n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
计发月数 :
-
50岁退休:195个月
-
55岁退休:170个月
-
60岁退休:139个月;
-
-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个人缴费及利息总和。
三、过渡性养老金(仅适用于“中人”)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text{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 \times \text{视同缴费年限} \times 1.2%(或1%) $$
- 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 :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四、总养老金
$$ \text{总养老金} = \text{基础养老金} +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text{过渡性养老金} $$
- 新人 (2014年10月1日后参保):仅计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
五、注意事项
-
计发月数调整 :延迟退休会导致计发月数减少,养老金增加;
-
过渡性养老金消失 :2014年后参保人员无过渡性养老金;
-
地方增发 :部分年份可能额外增加基础养老金。
以上公式综合了权威信息源,适用于不同参保人群,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社平工资及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