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居民用电量分为三档,以“年”为周期执行,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即用电量越多,电价越高。分档电量和电价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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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 ,电量电价维持现行电价,即0.565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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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1-350度 ,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即0.615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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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0度以上 ,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即0.8653元/度。
由于分档电量按年累计结算,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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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每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度及以下部分执行第一档电量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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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每年累计用电量在2161-42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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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每年累计用电量在4200度以上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电价。
此外,普通市民开通峰谷分时电价后,在平段比不分时电价高出0.03元每度,但在谷段,每度电要比不分时电价便宜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