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师评副高职称的最新规定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基本评价层级与岗位对应关系
- 副高职称 :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与正高、一级教师形成三级晋升体系。
二、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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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中学、工读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等,以及民办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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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倾斜 :县以下基层教师(含甘南州、临夏州)实行高级职称单独评审,副高职称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三、申报条件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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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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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正常晋升或突出贡献破格晋升要求,具体包括教学业绩、师德表现、科研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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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起,论文不再是硬性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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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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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和县以下基层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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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评审周期较长(材料准备+答辩约1-2年),建议35岁起提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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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重点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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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指标 :教学成绩需提供数据支撑(如班级平均分超年级10%、学生获奖情况等),而非仅凭主观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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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规范 :需真实反映教学成果,避免堆砌证书而无数据支撑。
五、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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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外人员 :享有与在编人员同等的职称申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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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以上信息综合自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