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需满足学历、工作年限、论文、业绩等硬性条件,核心要求包括:本科毕业需10年专业工作+5年中级职务、省部级论文1篇或专著3万字、业绩需获奖或科研项目成果,艰苦地区可放宽学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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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年限:
- 博士后或博士可直接认定;硕士需中级职务5年;本科需10年专业工作+5年中级职务;大专在非高校岗位需20年工作+5年中级;中专在县以下或艰苦地区可破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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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与著作:
- 需以第一作者在省部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专著(3万字以上),刊物需符合《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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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条件:
- 教学科研类:获省级教学成果奖、敦煌文艺奖等;或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1项。
- 综合类:获市州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2次县级先进等;或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第1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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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继续教育学时达标,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按省规定执行(部分岗位已取消外语要求)。
提示:基层教师可参考《甘肃省基层中小学教师系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注重实际贡献而非单一论文指标,建议提前规划业绩积累并关注政策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