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通常不算生产日期当月,而是从生产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例如,生产日期为5月1日的食品,若保质期为1个月,则保质期截止到5月31日,而非6月1日。但需注意,部分商家可能选择将生产日期当天计入保质期,因此关键要查看产品标签的具体标注方式。
- 法规依据: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保质期计算起点可由企业自主选择——以生产日期或次日为起点。例如,国家卫计委明确复函支持两种计算方式并存,但行业普遍采用“次日计算”以避免争议。
- 实际应用差异:部分短保食品(如鲜奶、烘焙品)可能标注“生产当天即首日”,而多数加工食品(如罐头、零食)则从次日计算。例如,某酸奶若标注“保质期21天,生产日期5月1日”,其到期日应为5月22日。
- 消费者注意事项:
- 仔细核对标签:若标注“保质期至某日”,直接按日期判断;若标注“X个月”,需确认是否含生产当月。
- 贮存条件影响:即使未过期,未按标签要求(如冷藏)保存的食品可能提前变质。
总结:保质期是否含生产当月取决于企业标注方式,但“次日计算”更常见。建议购买时优先选择明确标注到期日期的产品,并严格遵循贮存要求以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