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标注为月份时,计算方法需根据具体标注形式选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直接标注具体月份(如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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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从生产日期起,直接加上标注的月份数。例如,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标注18个月,则到期日为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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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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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标注为“18个月”,通常包含起始日期当天,即生产日期当天算作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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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计算以生产日期为基准,超过标注月份即视为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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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注为“X个月×Y天”(如30天×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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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先将月份数乘以30天,再减去2天。例如,30天×6个月=180天,减去2天为178天,到期日为生产日期后17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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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适用于实物标注中以“月×天”形式明确保质期的情况。
三、通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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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期选择 :若标注为“次日起算”,需在计算时将生产日期加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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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判断 :超过标注月份或天数即视为过期,建议尽早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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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操作 :可使用
EDATE
函数,输入生产日期和月份数进行自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