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主城区全年严格实行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仅允许在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及正月初五、正月十五的7时至22时燃放,其他时间一律禁止。违规燃放将面临治安处罚,禁放区域包括国家机关、医院、交通主干道等公共场所及高层建筑周边25米范围。以下是具体规定要点:
-
燃放时间限制:全年仅5天可合法燃放,分别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以及正月初五、正月十五的7:00-22:00。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域禁放。
-
禁放区域全覆盖: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外环路以内及景区(如赐儿山、大境门)全年禁放,居民小区阳台、绿地等同样纳入禁放范围。
-
特殊活动需审批:焰火晚会等大型燃放活动必须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未经许可一律视为违法。
-
县区政策差异化:其他县区可依据本地实际制定政策,如康保县、桥西区已实施全域全年禁放,违规者最高可被拘留。
-
执法与处罚案例:近年查处多起违规燃放案件,当事人均被治安拘留,警方通过宣传、巡查、有奖举报等方式强化监管。
提示:市民可通过电子鞭炮、灯光秀等环保方式替代传统燃放,共同维护“张家口蓝”。具体政策以最新官方通告为准,建议节前查询属地规定避免误触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