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最新烟花爆竹政策明确了以下内容:桥东区、桥西区、崇礼区及经开区所辖区域,以及万全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具体规定
禁止燃放区域
- 桥东区、桥西区、崇礼区及经开区全区域;
- 万全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城区;
- 县级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
-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 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
- 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 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场所;
- 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
-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 林地、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域。
违规处罚
- 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的,依法从重处罚;
- 涉嫌违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宣传与举报
- 张家口通过普法宣传,增强居民对禁燃禁放政策的了解;
- 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燃放行为,举报属实将予以奖励。
提示
请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政策,共同维护城市环境与安全。如需了解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关注政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