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的核心在于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长效机制,通过制度约束、技术核查、责任追究和警示教育多管齐下,从源头遏制数据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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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刚性约束
修订后的《统计法》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将统计造假明确纳入违纪范畴,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纪律问责。专项治理行动建立“自查自纠—数据核查—重点执法—统计督察”全链条流程,覆盖数据生产、审核、发布各环节,确保统计政令畅通。 -
技术赋能核查
利用大数据比对、部门行政记录和自动化程序筛查异常数据,重点核查工业产值、投资额、能源消费等关键指标。通过“双随机”抽查提高执法透明度,对数据失实地区和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压缩造假操作空间。 -
责任倒查机制
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造假责任,也问责失察的领导干部,离任人员同样追溯。典型案例由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并将统计监督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倒逼基层树立正确政绩观。 -
贯通监督合力
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监督协同,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和成果共享机制。统计诚信企业示范评选与普法宣传结合,提升调查对象依法报送数据的自觉性。
当前,专项治理已从集中攻坚转向常态化防控,但根治统计造假仍需持续压实各方责任,尤其需警惕“数字政绩”冲动。唯有保持高压态势、完善制度漏洞,才能筑牢数据真实性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