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推荐生统招的录取顺序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结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录取顺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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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优先
先完成提前批录取(如推荐生、国际班等),未录取者进入统一批录取。若推荐生未被录取,其统招志愿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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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顺序
在同一批次内,按志愿填报顺序从高到低录取。例如,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其第二、第三志愿按顺序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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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以中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单科成绩(语数外优先)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排序。
二、具体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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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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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生与自荐生同步进行,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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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前批项目(如国际课程班、中本贯通等)按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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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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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志愿 :按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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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分配志愿 :在零志愿录取后,按剩余名额分配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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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十五志愿 :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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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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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政策 :部分城市(如珠海、武汉)对指标生有单独分数线要求,通常低于统招线30分以内,且按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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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录限制 :各批次录取后,考生不得无故退录,否则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四、填报建议
- 建议考生将推荐生志愿放在统一志愿之前,同时参考往年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采用“阶梯形”志愿填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