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征求平行志愿的填报数量及规则如下:
一、填报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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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为3个院校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并额外选择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
二、填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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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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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各批次均设置平行志愿和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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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服从志愿可填报多所院校(如10所),但需注意不同省份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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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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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具体要求
各省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官网会明确征集志愿的填报规则,包括志愿数量、专业设置等,建议提前关注官方通知。
总结 :当前主流省份(如山东、广东)的征求平行志愿通常允许填报3个院校志愿,考生需结合本省政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