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历经2009年、2014年、2021年三次修订,最新修订版自2021年9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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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实施与核心意义
2002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同年11月1日生效,标志着中国首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诞生。其核心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三必须”原则(管行业、业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安全生产奠定法律基础。 -
历次修订关键节点
- 2009年修正:8月27日实施,侧重法律条文衔接性调整。
- 2014年修订:12月1日施行,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与行政处罚力度。
- 2021年修订:9月1日生效,新增“以人为本”理念,扩大监管权限,加重对平台经济等新兴领域的责任约束,罚款上限提至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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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核心升级
2021版法律要求企业建立全员安全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并首次将燃气报警装置纳入餐饮行业强制规范,同时赋予监管部门停电、停供爆炸物等强制执法权。
提示:企业需定期排查隐患、更新应急预案,个人可通过工会、举报等渠道参与监督,共同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