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考志愿录取顺序如下,具体规则如下:
一、整体录取顺序
- 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普高班 (第一批)→ 公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第二批)→ 民办中职学校/技工院校 (第三批)→ 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班/外市中等职业学校 (第四批)
二、各批次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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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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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填报4个志愿,每校1所,录取后视计划补录3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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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生(如东莞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等)仅录取第一、二志愿,第二志愿分数线比第一志愿高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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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高中按志愿顺序录取,第二、三、四志愿比第一志愿高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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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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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填报4个志愿,每校1个专业,录取后视计划补录3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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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高中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在第二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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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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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填报4个志愿,每校1个专业,录取后视计划补录3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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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可补录未被录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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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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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填报4个志愿,每校1个专业,录取后视计划补录3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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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班及外市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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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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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需“先填后考”,建议结合估分和学业计划精准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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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志愿较少易滑档,需合理设置志愿级差(如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高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