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三中全会的核心地位体现在其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系统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制度保障。 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首次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全局高度谋划改革,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核心作用,优化政府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协同,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关键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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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全会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首要任务,通过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如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等),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机构中的领导地位,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例如,整合党政职能重叠部门,实现党对反腐败、法治建设等领域的集中统一领导。 -
重构高效协同的政府治理体系
聚焦政府职能转变,破除制约市场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改革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机构设置,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例如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解决多头执法问题,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民生领域职责整合。 -
统筹中央与地方机构职能
通过科学设定中央和地方权责,既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又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例如,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减少重复征税;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强化跨区域环境治理能力。 -
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将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化,明确机构职能、编制和程序的法律边界。例如,通过《中国***机构编制工作例》等法规,实现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的规范化、标准化,避免改革反弹。
总结:十九届三中全会以机构改革为“手术刀”,直指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层次问题,其核心地位不仅在于制度设计的突破性,更在于为后续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协同模式。当前改革成效已体现在疫情防控、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领域,未来需持续巩固改革成果,释放制度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