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法治等核心领域:
一、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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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金融改革
- 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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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
-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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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
- 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
二、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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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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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简机构,减少行政审批,推行“放管结合”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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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独立公正,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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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机制创新
- 建立独立监察机构(参照美国模式),强化中纪委监督职能,实行官员定期轮换。
三、社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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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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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领域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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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医保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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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
- 推进城乡户籍一体化,消除户籍壁垒,促进人口合理流动。
四、法治与行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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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与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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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或制定130多部法律,为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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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强化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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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监督
- 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人大监督职能,赋予人大代表更大弹劾权。
五、创新驱动与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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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驱动发展
-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激发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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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
- 深化自贸区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领域,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以上改革措施以系统性、协同性为特点,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