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副高职称申报原件的核心流程包括:准备基础资格材料(学历证书、现职称证明等)、业绩成果原件(论文、课题、获奖证明等)、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以及单位公示文件。 关键点在于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需严格按评审机构要求分类装订,部分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电子版水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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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格材料:需提供学历证书、现任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破格申报者需额外提交破格审核报告及单位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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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原件:包括近5年发表的档案专业论文(需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课题结题报告、行业标准或专利证明。论文要求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且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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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证明:需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记录,每年不少于90学时(档案专业占60学时以上),由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部分省份要求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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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示与推荐:所有申报材料须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出具公示报告。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推荐评审简表》等,由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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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形式:注意线上线下双重要求。线上需在职称系统填写信息并上传PDF扫描件(如学历证书、论文);线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附目录页,避免缺漏或错位。
提示: 提前6-12个月规划材料准备,尤其论文发表和课题结题周期较长。务必核对最新评审通知,部分省份要求原件与复印件同步提交。若材料涉及多单位合作,需协调开具分工证明。